自从多家银行下线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之后,又有银行在同一天相继发布公告,对分期手续费进行调整。
11月16日,工商银行、平安银行发布公告称,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改为“分期利息”。更改后,显示年化综合利率可让信用卡使用中所产生的息费“一目了然”。
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改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工商银行
自2023年1月1日(含)起,工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分期付款利息计算规则以各分期业务条款为准。已办理的分期业务实际每期还款金额不发生变化,具体请以账单展示为准。
2、平安银行
近期发文表示,该行已在2023年1月1日将现行消费分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备用金、账单分期、未出账单分期、单笔分期、商户分期、商城分期等)的收费项目“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
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对消费分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账单分期、未出账单分期、签约分期等)的收费方式进行调整。
在此之前,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发布了类似通知。
调整后有什么影响?
业内人士表示,信用卡分期利息是有标准的,而手续费没有,此次调整之后,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改为利息,意味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法变相调高利息。
近年来信用卡业务一直占据银行业消费投诉的“大头”,而投诉的原因大多是分期业务存在“利息不透明”“隐匿收息”“乱收费”等问题。
比如有客户投诉称,某银行信用卡从办卡时起,一直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日息低、0利息等情况,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模糊实际使用成本,从未主动告知最低还款有利息及收费方式全额计息。
另一名业内人士直言,这一调整回归事物本质,长期看对信用卡是好事,业内也将更理性的推广分期业务,保护持卡人用卡权益。
近两年来,监管机构多次要求明示贷款年化利率,要求相关机构在各渠道营销时,应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
今年7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有关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分期业务办理合同及页面上,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并明确相应的计息规则,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现在多家银行拟将“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旨在落实监管要求。明示信用卡分期利率可有效防止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欺诈营销等问题,也有助于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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