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上海市监局官网获悉,匡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匡威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监局罚款9.8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2.8万余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匡威公司销售的包经抽样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不符合 QB/T1333-2018《背提包》标准的要求。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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