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财 > 内容页

使用微信、支付宝收款的注意!2022年底前,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2022-12-13 09:11:16 来源:腾讯网

临近年底涉及到给员工发年终奖,部分公司为了避免麻烦会直接将奖金以现金、支付宝或者微信的方式转给员工。


(资料图)

可近期就有公司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税务局要求公司补税+罚款!

那以后还能用微信、支付宝收款吗?有哪些涉税风险?如何规避?个人账户收款高于多少容易被查?

01 

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

补税+罚款

案例一

深圳某科技公司,通过支付宝账号以及公司账号收取收入,导致少计收入3411.85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571.24万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此外,税务局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查明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37.43万元。

最终,上述公司被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3243277.46元。

案例二

广东珠海某公司,利用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装修款,且均不入公司账户。

同时,该公司外聘一名会计仅按照公司账户的少量入账来申报纳税。

经检查,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人民币184,989.06元、城建税人民币12,949.23元,偷税额合计人民币197,938.28元,该公司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49%。 

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02 

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

收付款九大风险点

一、涉嫌虚开发票

通过私人账户、个人支付宝、微信收付款,就会造成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有涉嫌“虚开发票”的风险。

二、增值税无法抵扣 

无法抵扣的原因:

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

开专票时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

因通过微信转账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

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三、相关成本费用无法税前扣除

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发工资或付款,可能无法取得支付凭证或合规合法的凭证,税前扣除有被调增的可能。 

四、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偷逃税的风险 

1、增值税方面:可能被税务局认定为偷税漏税的风险。

因为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

2、企业所得税方面:可能被税务局认定为偷税漏税的风险。

因为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收取货款,未体现在对公账户收入中,存在漏记少记收入的风险。

3、个人所得税方面:可能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

因为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支付工资、发红包,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4、可能被税局核定,缴纳20%的个税。

如果公司用公户直接转给股东私户,又长期不还的,税务局可视为分红,需缴纳20%的个税。 

6、公司管理混乱,不利于长久发展 。

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容易导致公司资金混乱,给客户、供应商等外界留下公司不正规的印象等。 

7、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8、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

个人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等交易,有可能会涉及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 

9、可能被列为银行重点监管对象。

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频繁交易或大额交易,会被银行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03 

2022年底前

个人银行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那个人银行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一、大额交易会被严查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似乎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二、可疑交易会被严查

办法明确,对以下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不仅仅如此,去年央行又发布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可见国家对私户避税的零容忍。

三、这9种情况,可以放心大胆地转 

本文来源:51社保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大讲堂、会计网。声明: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2015-2022 企业财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21   联系邮箱:2 913 23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