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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速看:风华高科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于11月22日到期 此前已有二审判决

2022-11-03 05:29:38 来源:大众证券报


【资料图】

(原标题:风华高科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于11月22日到期 此前已有二审判决)

10月29日,风华高科(000636)发布2022年业绩三季报。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为29.19亿元,同比减少26.20%,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13亿元,同比减少64.43%;其中,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亏损5525.95万元,同比减少114.79%。这也是风华高科近年来首次在三季报中出现归母净利润亏损。

券商分析指出,今年前三季度风华高科所属行业受疫情冲击,下游终端需求疲软,故业绩低于预期。在多份研报中,机构评价公司成长空间巨大,给予风华高科股票增持或买入评级。

此外,11月1日晚间,风华高科发布公告称,公司限售股份约1.83亿股将于2022年11月4日解禁并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84%。或受此消息影响,11月2日,公司股价小幅上涨至14.61元/股,公司总市值为169.0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向风华高科提起索赔的诉讼时效将于本月22日届满。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尚未参与索赔的适格投资者可尽快准备资料提起诉讼。

2019年11月22日,风华高科收到了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后,便有大批投资者提起诉讼索赔,目前索赔金额已超过2.4亿元。

截至发稿时,法院已对部分诉讼索赔案件作出判决,其中,有70名投资者诉讼案件已有二审判决。判决要求:风华高科向70名投资者赔偿损失约为4930万元,并承担一审和二审案件受理费用83.60万元。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刘鹏律师表示,凡是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股票,并在2018年8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风华高科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报名,参与诉讼索赔(特征码:11011)。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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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二审判决 风华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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