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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2月24日电 24日,浙江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对浙江晖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及《关于对叶啸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来看,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指出,浙江晖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未对投资者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和确认;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触及预警线和止损线等信息;未按照合同约定就基金触及止损线的情形进行资产变现。
图片来源:浙江证监局,下同
警示函称,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在浙江证监局《关于对叶啸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浙江证监局指出,叶啸剑作为公司总经理和基金投资经理,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警示函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浙江晖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全职员工人数仅为8人。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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