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财 > 内容页

环球聚焦:这只200亿总规模国资母基金,将延长6年存续期!什么信号?

2022-09-29 22:59:49 来源:腾讯网

每经记者 李沛沛 每经编辑 赵云


(相关资料图)

9月29日晚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上市公司广百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出资参与设立的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国资创新基金)已于今年8月到期,基金管理人向合伙人提请延长存续期限。该公司已审议通过,同意在工商登记层面上变更广州国资创新基金合伙期限为长期,在基金运营层面上延长基金存续期至2028年8月11日。也就是说,该基金的存续延长了6年。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国资创新基金成立于2016年8月,由国资收益、市属企业联合出资,联动聚集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子基金,首期总规模将超过200亿元。启信宝数据显示,广州国资创新基金对外一共有32项投资,其中参与设立的基金GP不乏红杉中国、中金资本、鼎晖等头部机构。

近两年来,大量国资背景的母基金正面临到期,如何退出成为头等大事。有公开数据显示,当前约4000亿规模的引导基金正进入退出期,约1万亿规模的引导基金将在未来两年进入退出期。广州国资创新基金的延长存续期限成为其中一种解决方案。

存续期将延长至2028年8月11日

广州国资创新基金成立于2016年。这一年,广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末,打造10家水平居于全国前列的创新骨干企业,同时发起成立广州国资创新基金,首期规模超过200亿元。

根据广百股份发布的公告,该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其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认缴出资2亿元参与了广州国资创新基金的设立。基金规模26.1亿元,管理人是越秀金控旗下的越秀产投,存续期为5+1年。

投资方向上,广州国资创新基金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消费升级等新兴产业领域。紧密跟进中央及省市国企混改项目,优先关注市属国资体系内优质项目、可落地广州市项目等。

启信宝数据显示,这只基金自成立以来对外投资出手了32次,仍然存续的有30家,其中2家直投的企业分别是国内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龙头企业紫光展锐和大数据独角兽公司数梦工场。其余28项均是投资子基金或作为LP参与基金出资设立,而这些基金的GP不乏红杉中国、中金资本、鼎晖、中信证券旗下金石投资等知名机构。

根据公告,在基金运营层面上,广州国资创新基金的存续期将延长至2028年8月11日,也就是延长了6年。广百股份在公告中指出,广州国资创新基金基金已运作6年,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限有利于为该公司创造可持续的现金分红。另外,基金部分已投项目暂未退出,本次延可以使项目未来寻求合适的时机和方式退出,从而保障合伙人利益。

国资母基金迎到期潮,如何退出成关键

广州国资创新基金的到期并延长存续期,是今年母基金到期潮的一个缩影。

根据私募通数据,政府引导基金在2015~2017年迎来了一波设立高峰,在这两年设立的基金数量分别达到314只和461只。规模也是屡攀高峰,2016年的政府引导基金规模达到了惊人的8580.66亿元。

这部分基金中,有不少采用的是5+1或5+2的存续期,也就是说将在今年和近两年迎来一波集中到期潮。中金资本数据也显示,目前约4000亿规模的引导基金正进入退出期。

2020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指出一些政府投资基金存在政策目标重复、资金闲置和碎片化等问题,要求加强对设立基金或注资的预算约束、提高财政出资效益,促进基金有序运行,例如健全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机制,设立基金要规定存续期限和提前终止条款,并设置明确的量化指标等等。

近年来,2016年左右集中设立的政府引导母基金的运作重心逐渐转向存量管理。为了提升基金业绩回报,不少母基金加大了直投业务。在实践中,也早就有母基金尝试通过流动性更强的二手交易解决退出难题,直接推动了S基金近年的快速发展。

有国资背景基金人士告诉每经记者,实操中政府引导母基金退出面临着一些难点,例如国资转让流程的复杂性、容错机制还需要优化、S基金份额缺乏公允定价等等。近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为国有基金转让提供了定价依据,有助于母基金等机构更好、更畅通地通过S基金实现退出。

“延长存续期当然是一种方式,S基金未来的发展前景也值得期待,母基金应该积极寻求二手交易的机会。同时从自身角度出发,还是要持续提升退出管理能力。”上述国资基金人士建议。

每日经济新闻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2015-2022 企业财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21   联系邮箱:2 913 23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