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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银保监网站10日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被罚175万元。
浙江银保监网站截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披露,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高管人员未经核准即履职;2.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3.贷款管理不审慎;4.办理部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5.未执行监管政策,违规吸收存款。
毛铭峰对上述行为3负有直接责任,吴良峰对上述行为3负有管理责任。
因此,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决定对嘉兴银行绍兴分行予以罚款人民币175万元;对吴良峰、毛铭峰予以警告。(来源: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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