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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科控股(02323)公布,公司收到一封由贷款人的香港法律顾问所发出日期为2022年8月9日的函件(“第三份香港催款函”),该函件收件人为公司及担保人附属公司,内容有关贷款及担保。
第三份香港催款函载明(其中包括): 贷款人已订立2022年8月12日为集团(作为借款人、共同担保人或其他)悉数偿还未偿金额的最后期限;及倘贷款人未能于2022年8月12日或之前收到悉数偿还的未偿金额,贷款人将对公司及担保人附属公司提起法律诉讼,以强制执行其偿还未偿金额的权利及╱或其对所持抵押品的权利。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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