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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观焦点:律师解读盲盒新政:对头部企业整体利好

2022-08-19 08:43:22 来源:网易财经

(原标题:律师解读盲盒新政:对头部企业整体利好)


(资料图片)

“万物皆可盲盒”在消费领域掀起热潮,肯德基盲盒套餐被炒出“天价”、以盲盒形式销售生病活物、诱导未成年人“赌博式”消费,为保护市场健康发展,监管新规剑指盲盒乱象。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在官网发布《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针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盲盒定价、退换、类型、未成年人保护、隐藏款抽取概率等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范。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盲盒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可哄抬价格;盲盒不得向8岁以下儿童销售;鼓励盲盒经营者建立保底机制,通过设定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引导理性消费。鼓励盲盒经营者自觉承诺不囤货、不炒作、不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并接受社会监督等。

《盲盒经济2022创新发展白皮书》主编,盈科网络数据安全合规中心副主任郭卫红律师就此次盲盒新政进行了解读。

郭卫红认为,盲盒新政对行业的意义较为重大,有利于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从业者行为,提高行业门槛同时对头部企业整体利好。对行业来说,明确了哪些是发展红线,哪些是企业能自主决定的。此前有参与者借“盲盒”的名义掩盖非法经营目的,从而扰乱市场秩序,规范指引能帮助真正以盲盒为主业的企业,在法律规制下展开合规经营。

关于盲盒违规经营的相关处罚制定,郭卫红表示,盲盒商品一般具有IP属性或者制作精美,盲盒的“小惊喜”又带有情绪价值和社交属性,因此盲盒与非盲盒的商品相比,其定价不仅取决于生产物料和人力成本,还需要考虑除此以外的IP授权费等成本。

规范指引第七条中指出,盲盒经营者应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盲盒价格。

针对如何更准确的去定价,郭卫红表示,目前已有一些较成熟的销售模式,例如组合商品以福袋售卖,整个系列都售卖小玩偶同类商品,或某系列售卖同IP的不同商品(雨伞、杯子、毛巾等),因此成本的价差条款可能需要综合考虑不同类型的盲盒模式特点。

消费者对于网购盲盒是否能“七日无理由”的投诉及关注度较高,部分消费者购买瑕疵产品后进行退货被商家拒绝,商家表示,“不能换货,只能快递回来返厂维修,维修时间需要2-3个月,而且不保证一定能修好。”

该行为引发消费者质疑盲盒企业存在“霸王条款”,质量问题让消费者买单。

规范指引第十七条显示,盲盒经营者通过充分告知提示,并经消费者确认后,以互联网形式销售的盲盒商品拆封后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以全包形式销售整套系列商品,消费者拆封后要求整套退货的,经营者应依法执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对此,郭卫红认为,全包销售时商品已不是盲盒,所以进行七天无理由退换符合交易双方利益平衡,但鉴于手办类较精美的盲盒拆封后回很大程度影响价值,对于这类盲盒拆封后是否能退换还需进一步斟酌。

其还指出,规范指引内的“全包”、“整套”概念和消费者所理解的还存在一些区别。

目前市面上整套的销售并不一定是全包,一般一套盲盒为12个,实际上整套共13个(加上隐藏),此时存在随机性,所以消费者理解的“整套”与真正的“整套”存在概念上的区别。“新规内指的应该是13个,就是已经不具有随机性的明盒。”对于概念理解的区别可能会引发一些无法理解条款本意的消费者的投诉,因此建议可以进一步明晰区别。

规范指引第二十一条显示,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通过销售现场询问或者网络身份识别等方式,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

实施层面,郭卫红表示,企业主要从提示义务、注意义务和退款方面执行。

(郑皓元、陈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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