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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门:股东以实物出资实缴企业注册资本,需要缴税吗?

2022-08-19 06:00:45 来源:腾讯网

股东以实物出资实缴企业注册资本,需要缴税吗?


(相关资料图)

解答:

股东以实物出资,包括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出资,都会涉及到缴税的问题。

1.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股东是单位或个体户的,用实物对外投资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是,该规定没有包含其他个人(自然人)。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1规定,股东用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出资,属于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换取的股权是有价值的),因此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对于满足税法规定的技术出资,可按照规定程序享受免征增值税。

由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后,还会涉及到后期的税前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对于境内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需要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交易对象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满足“小额零星”交易标准的除外。因此,股东以实物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发票;对于个人股东的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是否需要提供发票,实务中也是存在一些争议的,有些税务局要求必须要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在要求有发票的情况下个人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自然就会面临着增值税的问题。

2.所得税

此处的“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按照现有的税法规定,股东以实物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都需要视同销售或转让财产处理,都会涉及到缴纳所得税的问题。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入股的,需要按照“转让财产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满足条件的可以享受递延缴纳的优惠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出资入股的,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并入企业经营收入作为“经营所得”,合伙人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以实物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的,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可以在5年内递延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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