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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亚太药业或下修可转债转股价 公司遭投资者索赔金额仍可能增大)
A股市场前期出现的调整,使得可转债下修转股价的情况日益增多。8月16日晚间,亚太药业(002370)发布关于亚药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亚太药业表示,8月1日至8月12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交所今年7月29日发布的可转债新规规定,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亚药转债此前的转股价格为16.25元/股,远远高于目前5元多/股的正股价。若转股价格顺利下修,意味着债券持有人手中的亚药转债可以转股的数量明显增加,价值增强。”相关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
在7月24日,有投资者于互动易平台向亚太药业提问:“公司前期回复说考虑下修转股价,现在公司管理层已经换届完毕,是不是考虑下修转股价,降低公司负债率,和转债持有人实现双赢?”公司彼时仅回复“感谢建议”。
不过,中诚投资分析师王瑞鑫曾表示,董事会仅是“有权”提出下修转股价格,并不是“义务”。即便下修方案到了股东大会也有被否决的可能,毕竟下修后再进行转股将直接导致股权稀释加重。因此,市场中常常会出现正股价格早已下跌,但上市公司迟迟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情况。
新世纪评估明确指出,跟踪期内,亚太药业及相关当事人因子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违规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先后收到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的相关处罚、警示或处分。同时公司因相关事件被投资者索赔,且未来索赔金额仍可能继续增大。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彼时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亚太药业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凡在2017年4月22日至2019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亚太药业,并在2019年12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88)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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