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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香港联交所宣布,自2023年4月13日上午9时起,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予以取消。
据悉,新力控股的股份自2021年9月20日起已暂停买卖。根据上述规定,若该公司未能于2023年3月19日或之前复牌,联交所可将该公司除牌。而实际上,新力控股未能于3月19日或之前履行联交所订下的复牌指引而复牌。3月24日,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新力控股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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