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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宏图: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
2023年5月23日,*ST宏图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9日、5月22日、5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对此,*ST宏图在公告中称: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ST宏图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月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涉嫌存在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经查,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虚假记载;(一)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二)虚减负债。二、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拟决定: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对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的罚款;对袁亚非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对檀加敏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对廖帆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对钱南、李国龙、许娜、刘正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对王家琪、李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二、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对杨怀珍、檀加敏、宋荣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五万元罚款;对杨帆、仪垂林、辛克侠、邹衍、施长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李旻、鄢克亚、苏文兵、林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罚款。
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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